补办临时身份证时为啥已有我的身份证照片还让我照相,收钱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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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一朋友静静给我讲述了她最近的如下经历,听后觉得很不好,分享给大家希望咱们一起推动废除这项不合理的规定。
某天,静静到太原(此处绝没有地域歧视的问题,只是真实记录)办案,不料路遇小偷将钱包与手机都给偷走了,很郁闷。然后托朋友在网上给自己买了一张回家的火车票,并借了一点钱。按照规定,没有身份证的需要补办临时身份证,于是她就来到补办点。等民警打出身份证信息后,她被告知到身边的一个照相亭子中照相,当然照相是要钱的,30块钱,当场就打印出来了,然后她将照片交给民警,民警将照片贴在刚打印出来的临时身份证上并给照片上盖了一个章,这样她就可以乘车了。当然,这种照相是没人开具发票的。由于赶火车,她就完全按照要求做了。
后来,她在南京出差时身份证又丢了,这次她早已买好飞机票。当她来到飞机场时还是按照规定去补办临时身份证,这次与太原那次不同,给她照相的是一个拿着相机的人,收她50块钱。当她跟他要发票时告知现场开不出来,让她留个地址以后给她寄过去,由于办理这个临时身份证花费了几十分钟,等办理好时飞机就要起飞了,所以她就急忙走了,也没有要到发票。
静静还跟我说,她听到这样一个类似的经历,北京的某公务员在北京遇到了跟她一样的经历,不过北京的收费标准是20块钱。后来这个公务员投诉到公安局长那里,公安局长也很无奈,说他也管不了这事。
学法律的人都知道于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,于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。在上面的这三个案例中出现的悖论就是: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个人提供一张照片,从系统中调出来的照片不行,需要另外提供一张。一般人是不可能走动带照片的,那好啊,我们旁边给你提供照相服务,你赶快去办理吧!于是乎,我们只能乖乖的去照相,交钱。
反思上述悖论,我们认为这三个问题值得思考:一是从身份证系统中调出来的照片为啥不能代表自己;二是公安机关跟旁边照相的机器或者摄影师是什么关系?是否存在利益关系?三是为啥不给我们开发票,或者说变相的拒绝开发票我们只能受气吗?今天我们将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来,希望相关方面能够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说法。为此我们也检索了相关案例,现摘录如下:
不可理解的是这项规定已经实行多年竟然一直没有改变,2014年央视新闻官方微信甚至给出如下建议:
追问:
:“连身份证都忘记带了,怎么可能还会随身携带一寸照片呢。所以一旦忘记带身份证就只能现场拍照,虽然比一般的照相馆贵,但也没有其它选择。我在几个北方城市乘坐火车的时候,看到那些城市的临时制证窗口都有一个摄像头可以当场拍照。乘客只要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就行,不用承担任何费用。无锡为什么没有这样的便民服务呢?”
真的是这样吗?
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按照上级规定,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时,确实需要携带一张一寸照片,“不像以前可以直接打印证明,现在必须把照片贴在上面,这样也是为了更规范、严格。”
“德州这边隶属于北京铁路局,北京铁路局从去年就实行这项规定,拍照机器是由铁路部门统一提供,是否花钱完全是市民自愿的行为,其实还是建议大家自行携带一寸照片,这样也比较方便。“12306客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。
好像建议很好耶!
我们想问的是
还记得网友告你们在火车上不提供发票吗?
拍照机器的发票去哪里了?
姚忠伟教授2015年评论道:
这不是普通的照相,它跟公共管理和服务紧密相关,所以不能与民争利。既然其他城市只需打印一张纸,无需收费拍照就能证明乘客的合法身份,我市的相关部门也应该“从善如流”,尽快接受这个有价值的建议,改进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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